為了促進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效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,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,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。依據《E-71-005_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E-71-006_消防法》、《E-71-007_職業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條款,國光電子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、發布《安全管理制度》并貫徹實施,對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安全生產、消防、治安、職業健康、環境等各項安全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。
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(簡稱:安委會),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,并監督制度的有效實施,確保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實。安委會管理委員包括總經理,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負責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工作;安全主任,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、策劃,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開展;副總經理,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,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;各職能部門負責人,負責管理區域范圍內的安全工作,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;安全管理員,協助部門經理做好本部門的安全工作;公司所有員工,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任,有接受安全培訓的責任和義務。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管理架構如下:
■國光電子安全管理方針
安全生產管理方針: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,綜合治理”。
消防安全管理方針:“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。
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:“健康安全,預防為先,遵守法令,持續改善”。
依據安全管理方針,規定了公司所要實現的安全管理總體目的,目標如下:
類別 |
管理項目 | 目標 |
治安管理 |
治安刑事案件 |
為零 |
消防安全 |
火災事故 |
為零 |
安全生產 |
重傷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|
為零 |
職業健康 |
特殊崗位員工職業病發生率 |
為零 |